发布时间:2024-12-27 19:17:27 来源: sp20241227
以免费领白菜为诱饵获取群众有效信息,后不断打电话组织潜在“客户”听课、到外地参观,并承诺投资项目是“低门槛、高利率、零风险”,三年非法集资近1亿元——
小恩小惠背后有“大坑”
“大爷,免费白菜领不领,登记一下个人信息就行。”这是一起涉及多人参与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分子使用的诱惑手段。
3月28日,这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最后一名被告人张某甲被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而该案的主犯张某因犯集资诈骗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90万元;此案涉及的其他20余名涉案人员也分别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八年。
“很多非法集资一开始都是以蝇头小利的方式呈现,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投资……”5月24日,河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殷红以案释法,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的企业职工上了一堂法治课,课上播放了以该案为原型拍摄的宣传片。
查清事实
“警察同志,我的钱兑现不出来了。”“警察同志,这可是我用来养老的钱啊。”2020年,公安机关陆续接到多名群众的举报。公安机关经初查发现,东营某企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多家分公司向社会非法集资,已出现大量投资人钱款无法兑现的情况。经侦查,6月3日,公安机关以公司负责人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公司其他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公安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办案检察官在了解案情后,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进行会商研讨,引导全面调取张某非法集资前后个人的经济状况,公司的业务情况、收入、利润情况以及非法集资的资金去向。
随着侦查的深入推进,案件事实逐渐浮出水面。2015年5月13日,公司成立后,张某组织业务员通过免费领取白菜这种“小恩小惠”获取群众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后不断打电话以“免费送鸡蛋、肥皂”等为诱饵让群众到公司听“高大上”的虚假投资项目课,同时发放宣传单,还组织这些人到外地旅游,参观他人经营的茶庄、海参基地、养老院项目等,宣称这些项目都是公司投资经营的。在张某等人的“低门槛、高利率、零风险”的虚假宣传和承诺下,有人动心了,纷纷拿出了自己多年的积蓄。
经侦查,公安机关还发现张某及其公司于2016年4月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企业名单,其背负了巨额债务,将通过编造虚假投资骗局吸收的资金用来归还个人债务、购买房产和车辆、返本付息等。2022年3月7日,公安机关将张某等7人移送至河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7日,检察机关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后经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陆续将张某等20余人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根据相关银行交易转账、虚假宣传资料、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证人证言,详细审查了整个案件事实,最终查实,从2015年5月到2018年12月,张某等人非法集资9400余万元,造成近千人经济损失7800余万元。
2022年6月2日,河口区检察院以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其他涉案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追诉漏犯
办案检察官在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讯问时,他们均称是通过微信与一名张姓女子联系,并根据她的要求返还投资人本金、利息,但他们从未见过此人。
藏在幕后掌握着涉案钱款流向的张姓女子到底是谁呢?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确定此人的身份,最终发现此人是张某公司的实际财务负责人,是张某的姐姐张某甲。通过进一步查找张某甲的钱款流向,检察官发现,她不仅将非法集资的钱款用于偿还自己的贷款,还对资金进行多次操作流转,检察官认为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应对全部非法集资数额承担责任。2022年6月,河口区检察院对张某甲提起公诉,同年9月补充起诉张某甲部分犯罪事实。
“在上游非法集资的背后,往往存在着下游的洗钱犯罪,我们经过审查发现有两人涉嫌洗钱犯罪。”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他们通过审查审计报告中的一级卡、二级卡,发现张某公司员工王某、童某的银行卡被用来大量转移非法集资的钱款,或取现或被张某用来购买房产。检察机关认为二人的行为涉嫌洗钱罪,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2年9月27日,河口区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将二人起诉至法院。
2023年7月28日,法院对张某、张某甲等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后,张某、张某甲等人均提出上诉。12月4日,东营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张某等人上诉申请,针对张某甲的上诉申请,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河口区法院重新审理。
追赃挽损
“检察官,我们投资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该案中大多数投资者都是老年人,他们为了安享幸福的晚年投入了毕生的积蓄,如今却血本无归。面对投资人的期待,办案检察官决定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
随着深入调查和审查,该院发现张某的亲属在多地有多处房产,且购房资金均来自张某的非法集资款,该院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充取证和对涉案房产进行查封扣押、对相关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该院联合法院持续开展追赃挽损,扣押在案赃款共计340余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主动加强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辩护人的沟通,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退赃。最终,16名犯罪嫌疑人退赃300余万元。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案件反映出当前群众的防骗反诈意识不强、法律意识亟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为此,该院以该案为原型拍摄了宣传片,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模式、“进社区+进乡村”双进模式等,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检察官现场说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检察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