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18:26:30 来源: sp20241125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以及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四个方面,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加工工艺、贮藏运输、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
此次《通知》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针对保障消费者颇为关注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通知》提出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
按照最新规定,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一方面突出了预制菜工业化预加工特点,另一方面突出了菜肴属性。预制菜应当具备和符合规模化、标准化、洁净化、规范化食品生产加工特点和要求,更好地发挥食品工业化优势作用。
对于符合预制菜定义的产品,《通知》制定了严格的生产监管标准,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明确预制菜不添加防腐剂。上述负责人表示,规定预制菜不添加防腐剂,主要是考虑到满足消费者对预制菜的更高期待。
(责编:申佳平、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