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首案执行完毕 四千余件仿冒啤酒被销毁

发布时间:2024-11-15 18:27:57 来源: sp20241115

   中新网 重庆1月5日电 (记者 刘相琳)重庆5日集中销毁4198件仿冒乐堡啤酒,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这意味着《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首案执行完毕。

  记者注意到,现场销毁的乐堡超爽啤酒,不细看会以为是乐堡啤酒出的新品。仿冒啤酒将公司名称某某啤酒(北京)有限公司突出使用在产品正面,商标放在侧面不显著位置,其产品名称、包装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重啤”)旗下的乐堡啤酒相似。

  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知识产权支队支队长贺敏介绍说,经调查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明知乐堡超爽啤酒生产商与嘉士伯重啤无任何权属关系,也知道误导消费者的法律后果,还依然销售该啤酒,存在明显的侵权故意。这一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经营者不得销售他人实施混淆行为的商品”的规定。

  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进一步调查发现,涉案啤酒涉及北京、上海、安徽等全国15个省市,包括生产商、委托生产厂、网络电商销售平台、销售商等各个环节。为此,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积极请示协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涉及多省市、多网络平台的生产、销售行为进行全国统一部署查办。

  嘉士伯重啤相关负责人称,该公司还在重庆和四川市场上发现仿冒“重庆啤酒88”的产品,向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举报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稽查局,对四川西昌销售仿冒“重庆啤酒88”的商户进行调查处理。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对生产、销售、线上、线下的全链条打击和跨区域协作,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公司旗下品牌,更让企业感受到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以及重庆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坚定了该公司持续投资重庆的决心。(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