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国加快建设 数字经济持续赋能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15 00:10:02 来源: sp20241115

数据驱动、垂直大模型、5G通信技术、区块链……数字技术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我国数字经济持续迸发向“新”力。多位专家表示,要以数字变革赋能经济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实现稳中有进、加速发展,依托数字经济丰富人民生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产业转型加速推进

数字技术赋能千行百业

数字技术正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截至2023年,我国已建成62家“灯塔工厂”,占全球“灯塔工厂”总数的40%;培育421家国家级示范工厂、万余家省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5G应用融入97个国民经济大类中的71个,工业互联网覆盖全部41个工业大类。

“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目标之一就是要反哺实体经济,帮助实体经济提高运营效率。”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田林表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将不再是简单地搭建数字网络,而是运用新的数字技术将实体经济数据纳入管理和利用范围。

“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意义重大。”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表示,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下一步的重点是深化工业数字化转型。

国家数据局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水平加快提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62.2%和79.6%;截至2023年底,具备行业、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340个,工业设备连接数超过9600万台(套),有力推动制造业降本增效,为新型工业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智能化工厂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福山某制造企业数字化车间内,“智慧大脑”精准安排上游的采购和生产计划,微型机械臂准确识别近千个电子元件,焊接精度达到微米级别……该企业负责人介绍,“1400平米的数字化车间一共有5条生产线,实际操作工人只有10位。从原材料到零件成品共8-9个流程,全部实现自动化。”

“要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建设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强调。

向“新”力增强

科技创新助力数字经济提质增效

在湖北武汉的中国光谷,5座国家大科学装置和6家湖北实验室已经建成,光电子信息产业整体规模超5000亿元;在安徽合肥的中国声谷,深度学习、图像识别、数字孪生、数字溯源等技术不断创新发展;在浙江杭州的中国视谷,工业视觉、视觉智能、智能医疗、元宇宙等领域的“黑科技”频频涌现……依托各地资源禀赋,数字产业集群呈现出多元化的蓬勃发展态势。

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指出,只有在核心技术上自主自强,才能充分掌握主动权,发挥数字技术的核心驱动力,塑造新的竞争优势。

今年开年,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山东省聚焦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关键领域,部署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湖南省大力投资科创工程,攻关核心技术,“4+4科创工程”投资超80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势头强劲,信息技术管理方法、计算机技术和基础通信程序在国内有效发明专利领域的增速达到前3位,其增速远高于国内平均增长水平,表明我国在数字技术领域保持了较高的创新水平,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增效。

近年来,人工智能成为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领域。“我国应紧紧抓住人工智能重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各种风险与挑战。”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瞄准人工智能的前沿方向,加快产生原创性、突破性的重大科研成果,多路径探索通用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数据,要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作用。”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优化数据要素的市场配置,着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行业规范不断完善

护航数字经济有序发展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其双刃剑效应也逐渐显现。“数字世界不是法外之地,数字经济同时是法治经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姜伟表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行业规范和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

近年来,顺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积极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立法进程,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文本中完善了数字经济的规范化管理。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积极完善数字经济的相关行业规范。浙江、广东、河南、江苏、贵州、上海、福建、安徽、北京、湖南等地先后出台规范数字经济及数据应用的促进条例和发展条例,促进数字经济有序发展,为当地数字经济发展设立“新航标”。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中国行为法学会网络与数据法学研究部主任王春晖认为,推动数据要素商品化、社会化形成数据生产要素市场,是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新生产力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进一步规范现有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完善数据出境制度的衔接流程,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规范化保障。

业内专家建议,要加快制定数据产权相关法律,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体系,制定国家数据要素登记制度,为各地开展数据要素登记工作提供指导。(刘子璇、王檬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编:罗知之、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