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04:48:45 来源: sp20241231
中新网 天津5月15日电 (周亚强)记者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会同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联合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全过程统筹调度,即日起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方案》指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是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重要举措,各区各相关企业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企业对标自查率100%、线上录入率100%、区级交叉检查率100%、问题隐患整改率100%。
《方案》强调,各区各企业要强化风险研判及管控,重点关注近期化工市场不稳定可能导致的安全投入降低、人员波动、检维修作业增多等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加强异常工况安全风险管控。要深刻汲取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隐患问题,并结合夏季安全风险特点,警示提醒企业做好设备设施防雷防静电等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区要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用足用好《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天津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对企业自查发现并及时整改的隐患问题,包括重大隐患,不予处罚;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包保责任履职不力的,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对专项检查督导期间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加强宣传曝光,营造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根据《方案》,专项工作将于5月底前完成企业自查,6月至7月完成区级交叉检查和市级督导抽查,8月底前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