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5:41:48 来源: sp20241114
“垣曲县教育局:我院在审理某案时,发现涉案学校存在校园安全隐患。建议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清理工作,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自救自护教育,充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神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我院在审理某案时,发现涉案某贸易公司、某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胡麻油。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构建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个人、企业列入‘黑名单’,以最严举措保护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
这是山西法院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一个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山西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制发5100余份高质量司法建议推动纠纷前端化解,涉及扫黑除恶、行政执法、环境资源、金融、民生等多个领域,诉源治理“山西模式”成效显著,山西省万人起诉率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最低。
如何有效发挥司法建议“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的作用?如何让更多的法治力量在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山西法院有自己的答案。
一纸建议,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近三年,稷山县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三类案件收案数量逐年上升,约占民商事案件的60%。这些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经法官、调解员做工作,纠纷容易化解,调撤率较高。以2021年为例,三类案件调撤率分别为65.3%、70.6%、64%。
2022年1月,一份关于深化诉源治理的调研报告摆在了稷山县委书记吴宣的案头。
稷山县是农耕始祖后稷的故里,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多娇山河、现代活力的小城。
如何更好发挥司法力量,来守护这座小城?稷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相国说:“我们通过调研发现,民间借贷纠纷等三类案件呈现出收案数逐年上升、调撤率较高等特点。如果在诉前就把这些纠纷及时化解,不仅方便老百姓,还节约了司法资源。”
有了思考,他们便开始行动。稷山法院综合研判近三年案件受理情况,进行原因分析,从诉源治理的角度向县委、县政府呈送了一份调研报告,提出建立“一村一站”等7条司法建议。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这份报告中的司法建议为蓝本的县域诉源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2022年5月,稷山法院选取11个村(社区)作为试点,打造“平安稷山建设法官联络站”(简称“一村一站”),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将审判资源下沉到基层,制定个性化包联服务方案,从网格员、法治示范户、星级文明户、法律明白人、平安志愿者中选聘调解员,就地解决矛盾纠纷。
“我们村有了法官联络站后,调解员调解案子的底气都足了,可以随时向法官咨询法律问题,请法官指导化解纠纷,老百姓也更加信服。”稷山县东小翟村调解员任维明说。
抓好司法建议落实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支持,需要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
稷山县委出台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实施方案,统筹部署、明晰责任、推动落实;
吴宣在东小翟村“法官联络站”调研,现场办公,现场拍板,所有的力量都被调动了起来;
县政府每年拨付一定经费支持“法官联络站”运行;
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纪检监察、财政、发改、林业、河务等部门建立起纠纷预防化解联席机制……
如今,稷山法院在60个行政村建立了“法官联络站”,民事案件收案量同比减少1041件,降幅达20.94%。在稷山,法院的这份建议得到了“硬执行”。
“我们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审判、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这是面对大量案件的治本之道,更是为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田相国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三路里镇沟东村党支部书记雷茂端认为:“法官联络站打造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元共治的诉源治理模式,走出了一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稷山路径。”
“稷山经验”很快得到了推广应用。目前,运城两级法院在辖区建立166个“法官联络站”,2023年诉前调解各类纠纷2.86万件。
一纸建议,牵动着3万户居民的心
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是映射社会的一面镜子,牵动着人民群众感知社会治理效能的“末梢神经”,尤其是数量逐年攀升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我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为什么不行?”太原的李女士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为了便于充电,准备安装一个充电桩。电力部门告知她必须提供物业允许安装的证明材料,然而与物业沟通时却遭到了拒绝。
“小区建设时还没有发展新能源汽车,没有考虑小区电容量,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负责人张国春也讲出了物业的理由。
多次协调无果,李女士将物业公司起诉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陈赟受理这个案子后,多次深入小区走访,了解到案涉物业公司服务57个小区,住户约3万多户,申请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并不是个例,很多业主都在关注着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
为了实质性解决问题,法官多次组织李女士、物业进行调解,综合实际电容量、消防条件等因素,协商物业在小区公共区域为李女士提供固定充电装置,解决了李女士“充电难”问题。李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主动撤诉。
李女士的问题解决了,其他业主的“充电难”问题怎么办?陈赟说:“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标配,业主提出要求安装充电桩,物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无正当理由不得加以阻挠,应予以配合。”
于是,法院向物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完善物业管理职责的履行,在符合政策和办理条件的情况下,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便利,积极配合开展此类纠纷诉前联调,推动纠纷源头治理。
“司法建议帮助我们改进了物业服务。”张国春说,“收到司法建议后,我们立即制定了充电桩安装方案并提请集团公司审批,目前已在57个住宅项目推广实施,妥善解决3万余户业主的汽车充电问题。”
通过个案办理有效延伸到社会治理,凝聚着法律智慧和经验的司法建议可以看作是一剂“良药”。
2023年6月,《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实施,规定在既有车位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按一般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可不办理项目备案。进一步规范了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一次能动履职,一纸司法建议,不仅找准了症结、定分止争,而且回应群众所需,促进基层善治,在法治轨道上明规则、破难题。
“法官就要通过办案多关注、多思考,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社会治理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意见,主动融入、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陈赟欣慰地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办法,让老百姓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在法治层面得到了有效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吕春祥认为:“法官将对个案的处理延展到对民生的关注,提出司法建议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动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落到实处。”
今年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评选结果揭晓,该案成功入选。
一纸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请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转金账户进行清查;及时指导督促应参未参、应缴未缴情形;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襄汾县社会保险中心与某矿业公司、张某工伤保险待遇认定一案中,发现部分用人单位曾在社保中心开设工伤保险待转金账户,因账户使用原因引发了缴费申报不及时、待遇认定不顺畅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职工权益,还可能引发更多的诉讼。为此,临汾中院向社保中心提出了上述司法建议。
襄汾社保中心主任毛曙峰说:“我们收到司法建议后,非常重视,立即与行政审批局、税务局进行数据比对、共享,清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转金账户,及时处理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社保注销,对应缴未缴单位实地走访督促缴费。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社保进万家、保障你我他’宣传活动,扎实做好这一民生工程。”
工伤保险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劳动者权益,从根源上解决因劳动者工伤、工亡等引发的纠纷。
2023年,临汾中院审理了33起涉工伤保险纠纷案。“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发现了工伤保险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临汾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梁荣介绍说。
比如,有的单位在用工形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而是办理了工伤保险停保;工伤保险退费程序有待完善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临汾中院及时发出3份司法建议,并且得到了积极的反馈——
临汾市社会保险中心与临汾中院就企业参保问题进行专题座谈,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健全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工伤职工减员操作风险告知书,在醒目位置张贴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案涉用人单位全员缴纳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参保利益。
一个个“金点子”成为助推工伤保险制度效能发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的“良方”。
“工伤保险既有利于企业,又有利于劳动者。”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襄汾县古城镇关村党支部书记王晋刚说,“临汾中院不局限于解决个案,更多地考虑如何前瞻性地预防同类案件发生,体现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理念!”
“我们在发出前与被建议单位做好沟通联络,发出后强化跟踪问效,这样司法建议才能效果倍增。”梁荣说。
临汾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以审判视角对推动司法建议落实、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等提出意见建议,白皮书除了发送给相关行政机关,还报送给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从而打通司法建议落地的“肠梗阻”。
该院注重协调联动,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座谈会”,与公安、人社、规划和自然资源等16家行政单位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进行交流,统一意见、凝聚共识,协同配合推动司法建议落地落实。
临汾中院这一系列操作,成效如何?2023年的三组数据最有说服力: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反馈率、采纳率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行政案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38.57%……
现代司法理念之下,临汾中院行政审判更多有价值的司法建议为诉源治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这份成绩单格外耀眼。
一份份司法建议,是法院从“末端”走向“前端”,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重要途径。
2023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二号司法建议”,依托风险防控平台向企业、金融机构预警提示1618次,治罪与治理并重,向金融、市场流通等领域发出司法建议109份,推动建立破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6项17条“靶向式”司法建议助力依法行政,受到多位省领导批示肯定,认为“报告很有意义,案件数量分布、败诉率、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指标,很好反映了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要用好报告,进一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们将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群众权益等关键环节,在法治轨道上更加有力地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通过司法建议‘小切口’,书写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大文章’,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释放不竭司法活力,贡献强劲司法动能。”山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表示。(记者 白 婕 通讯员 曹逸凡 崔铮亮)
(责编:温璐、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