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噱头营销 短期健康险迎整治风暴

发布时间:2024-11-22 03:56:34 来源: sp20241122

  短期健康险再次迎来监管要求。11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有地方监管部门向相关保险公司传达了《关于部分短期健康险产品开发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保额、免赔额、赔付比例等方向对短期健康险提出了新要求,以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防范噱头营销,发挥健康保险保障作用。

  近些年,随着车险增速放缓,非车险成为财产险公司新的增长极,短期健康险因此成为了险企的重要发力方向。不过,无序的市场竞争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从最初的“短险长做”“首月0元”到“药转保”,再到“魔方业务”,短期健康险也经历着一轮又一轮监管纠偏。

  设三条“红线”

  《通知》共有三条内容,第一条和第三条主要针对保额、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第二条内容针对产品设计。

  根据《通知》要求,保障一般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最高保额不得超过600万元,其中因癌症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障不得超过300万元。保障私立医院或海外就医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最高保额一般不得超过800万元。医疗保险免赔额一般不得高于5万元,赔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市面上一些百万医疗险产品,保额达到600万、800万元的情况并不罕见。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表示,对短期医疗险的保额作出限制,主要是针对保额虚高的问题。现实中,以百万医疗险和惠民保为例,一般都规定必须进入公立医院就医,且赔偿是发生在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因此,发生百万、千万元医疗赔偿费用的概率很低。对于不低于25%的赔付比例的要求,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市面上一些“0免赔”的医疗险,可能在0-2万元这个阶段的赔付比例只有10%。

  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进一步分析,一些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中会故意虚标保额,而实际上几乎不可能出现那么高的医疗费用赔付。这容易给消费者带来“保障幻觉”,以为这种虚标保额的产品保障程度更高、相同价格下更实惠。结果就会引发各家公司竞相虚标保额。

  针对产品设计,《通知》要求不得开发保障无定价基础的单一病种责任产品。对于有一定数据基础的慢病管理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公司进行一定尝试并加强同监管的沟通。

  “这是针对一些新出现的疾病,或者没有掌握疾病发生与医疗费用支出数据的疾病,保险公司都不能以其为唯一承保责任开发设计保险产品。”李文中表示,如果允许保险公司如此开发设计保险产品,就有可能将保险产品演变成赌博,一方面可能危害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可能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最终损害行业形象。另外,也是为了防范禁止“药转保”这种违背保险原理的假保险。

  在2020年,原银保监会曾明令禁止险企开发新冠肺炎单一责任的保险产品。杨泽云也表示,由于单一病种责任缺乏精算基础,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的难度,要么引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问题,要么引发消费者不满意。

  合规边界需守住

  近些年,随着车险增速放缓,非车险成为财产险公司新的增长极,短期健康险因此成为险企的重要发力方向。不过,无序的市场竞争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针对短期健康险,监管多次出手纠偏。

  就在近期,金融监管总局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意在整治“魔方业务”。针对异化保险的“药转保”问题,原银保监会于去年8月下发了《关于部分财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相关风险的通报》,要求财险公司不得开展不符合保险原理的短期健康险业务。

  如果再将时间线拉长,“首月0元”、短期健康险“短险长做”等情况也都因扰乱市场被监管“棒喝”。

  缘何短期健康险成为乱象“重灾区”?杨泽云认为,这主要是三方面原因,第一,短期健康险竞争激烈。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都可以经营短期健康险。经营主体多,竞争就较为激烈。第二,短期健康险保险期限较短。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随时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甚至停售等。第三,短期健康险保费较低、保障较高,容易成为保险公司获取客户信息、拉近与客户关系的引子产品。既然容易是引子产品,保险公司甚至可以在此类产品上不盈利、承保亏损以销售其他保险产品,而这进一步加大了竞争,从而引发乱象。

  短期健康险以医疗险,尤其是百万医疗险为主,其设计初衷其实是希望通过小投入解决消费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产品形态简单、普及度高,但不能成为违规的温床。李文中表示,保险公司应该自觉地按照保险的基本原理来开发保险产品和经营保险业务,不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