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2 23:29:10 来源: sp20241212
文/夏宾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两男子周某和袁某,接到境外电诈分子电话后,运用“技巧”与骗子周旋,并反向“套路”境外骗子1800余元。
但随后,周袁二人却因诈骗累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日。有网友对此表示不解:遇到骗子后,反骗回去也不行吗?
电诈分子反被“套路”
9月22日,云南昭通警方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周某、袁某具有诈骗对方的主观故意,并且实施了既遂的诈骗行为,即使两人行为属于“反向诈骗”,依法也应予以处罚。
据报道,周某和好友袁某下载了一款聊天软件并加入交流群,发现群内有人发布高薪招聘信息。周某主动进行联系了解招聘内容,对方则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万—30万”的条件,试图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周某当时便认出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套路,产生了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开始与境外诈骗分子周旋。
在此过程中,周某称两人购买从昆明到广州机票需要1400元,还要置办行李箱等物品,大约需2000元。最终,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人民币1800余元。
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
什么行为算诈骗罪?
骗了境外电诈分子,最后反被拘留,这是为什么?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诈骗罪。
香港城市大学犯罪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讲师梁涛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有网友提出疑问:周某和袁某骗了境外犯罪分子,不仅没有让民众受到损失,还对其施以惩戒,这样也算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