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农企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

发布时间:2024-11-17 07:28:15 来源: sp20241117

  ■邹新月

  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孕育着高成长性的金融需求和高水平的金融服务,亦将成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新的增长点,成为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新的着力点。根据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整体要求,适应农业企业特点,金融支持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需先立后破、守正创新,逐步推进涉农金融改革;逐步形成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为基础,以财政为引导,各方协调配合的农业企业投融资新渠道,为推动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支撑。

  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涉农金融领域顶层设计

  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全国“一盘棋”思维,推动各地区之间、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大力推广省级跨部门协调的涉农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制订统一的规则体系和目标体系,把落实不同部门所关注的不同目标、不同要求进行前置与集成。建议农业农村部门注重与国家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对涉农金融创新、强化金融助农的大力支持。在政府联席机构指导下,充分发挥省、市两级金融支农联盟等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拓宽农业企业投融资的良好局面。

  试点改革考核体系。创新落实中央农办等七部委《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对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的要求,提高对“三农”领域信贷风险容忍度。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合格金融机构扩大针对农业企业的信用贷款范围,提升获取信贷支持的便利化程度。针对农业生产的特点,从修改抵押物规则入手完善涉农金融风控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农业企业的信贷额度。全面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积极认定渔业设备、活体资产等做抵押物认定。为小微农业企业量身定做信贷规则,逐步建立省级面向小微农企融资需求的全方位平台,大力发展对新型农业企业的信用贷、首贷,提升农业企业持续经营的信心。

  推进分类差异监管。考虑到我国东中西部在经济体量、农业实情、金融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建议采取不同的方法与细则。对金融机制较为健全但农业占比较低的东部地区,建议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充分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各类工具,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投放。对农业占比较高但金融机构数量有限的中西部地区,建议以提高金融机构内部对不良贷款、存贷比的容忍度为主,对遭遇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情况,应设立新的服务机制、主动展期帮助农业企业渡过难关。试点通过形成金融机构跨区域结对帮扶新模式,支持中西部农业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提升财政效能,推动支农资金更加精准持续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议在保证财政涉农支出强度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当前以财政信保基金为主的模式,向信保与投资并行转变,按照投资的逻辑来看项目、定额度。对于成长性好、市场空间大的新型农业企业,由财政投资平台以投资人身份做天使投资、股权投资,与企业共同成长。对于大中型农业企业,财政投资平台以明债实股的形式为其提供长期发展资金,条件成熟时通过债转股、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获取更高收益。对于小微农业企业,财政投资平台用投资收益提供低息或无息信用贷款,以“多企少投”的方式做到既节约资金、规避风险,又持续支持小微农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试点实施针对农业企业的新减税降费政策,根据农业特点与不同发展阶段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的“风向标”和杠杆作用。

  创新风险补偿和涉农担保的运营模式。建议以“加快支出进度”为主线,与保险业密切协同,逐步改革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的运营模式。对主粮农业企业,制订更高标准的风险补偿兜底机制,保险为企业兜底,财政为保险兜底,特别是在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或疫病时,试点由财政全额补贴保费收入。对生产特色农产品、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的企业,与保险企业共同设计符合特色农产品需求的风险补偿规则,由保险和财政资金共同做好理赔、补偿。加快推进对现有涉农担保企业的改革,简化流程、提高额度。试点国有担保企业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新的涉农担保平台,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引导社会资本持续助力农业企业投融资。

  适度超前基建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建议财政资金重点向农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倾斜,设立农业企业数字化改革专项补贴,减轻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负担。设立省级农业统一数字化平台,整合与农业企业相关的各类数据,统一标准、集中进库,确保数据能够互通共享。设立财政支农资金数字化平台,通过数字化建立快速审批拨付通道、赋予子基金适当的自主审批权、改革评审考核办法等,及时对资金运营情况进行追踪、溯源和调节。创新农业农村基建模式,探索研发天基互联网,以低轨道、小成本卫星扩大互联网在山地、森林等复杂地形的覆盖面和信通量;探索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业企业数字化基建的新模式,坚持节约有限,提高基建的市场化水平;探索国有企业与评级机构、金融机构、大数据云计算企业等联合成立数字化评级公司,集中开展数字化尽职调查,推动企业、行业数据共享,为农业企业投融资提供数字化支撑。

  发展特色金融,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

  组织引导农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符合条件农业企业上市融资的部署要求,对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建议由所在地金融部门优先提供支持,帮助积极对接、主动沟通证券交易所。积极构建以财政资金为种子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平台、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股权投资基金,加强对初创新型农业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农业领域的创业创新。推动建立健全具有农业企业特色的估值体系,按照农产品的生产周期来确定估值周期。鼓励高等院校、券商和投资银行等加强前瞻性研究,对农业企业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端牢中国饭碗中的重要作用和未来趋势,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农业企业,参照自主可控企业的估值体系来构建新的标准。

  创新各类金融工具助力直接融资。探索建立“土地银行”等新的土地流转市场模式,引导农民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入,收取“利息”;“土地银行”将土地进行产品标准化改造后贷给有技术、有能力的农业企业;得到土地的企业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进行经营,推动土地规模化、集体化、集约化。探索农业企业打包土地经营权等不动产,通过公募基金发行REITs(不动产信托基金)等模式实现资产证券化,获得长期稳定资金支持。探索“保险+期货(期权)”新模式,通过市场交易、套保等行为以期货交易来保护农产品成本、价格、利润,以及化解保险公司风险;增加“保险+期货(期权)”农产品订单的现金价值,设计订单信用贷款等融资新模式。简化并推广广东股交中心“农高板”等成熟做法,探索打造农业企业债券标准化和交易平台,整合多家企业项目或需求发行标准债券包,既助力中小微农业企业发债融资,又平滑投资者的风险。

  发挥市场对人才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把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健全定向乡村的人才流动机制,编制全国和省级农业企业急需人才目录,制定包括个人所得税大幅度减免、财政安排按服务年限递增的相关津贴和补贴等支持人才流向农业农村的政策,积极探索打通城乡户籍、土地购置等壁垒,吸引真正的人才扎根乡村。大力发展多层次乡村人力资源市场,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孵化培育一批面向农业企业、熟悉农业农村、聚焦服务乡村振兴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猎头招聘、灵活用工、跟踪培训等新方式建立健全农村人才供应链。对于农业企业急需的金融人才,建议通过引导参与财政基金运营、组织外出人才回流家乡等更加灵活的机制,提高金融人才扎根农村、助力农业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作者系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曹子健】